两人离开了餐厅。“你身手挺不错么,是练过吗?”黎涵问道。“也不算练过。”何涟微微皱眉,“之前做专辑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在酒吧里跑场赚钱,那时候我头发更长一些,经常被一些眼神不好的顾客认成是女孩。”“哦……”黎涵比划着想像了一下何涟头发更长的样子,不看正面还真像一个文静的姑娘。“那种酒吧里有更多蛮不讲理的客人,有时候老板根本雇不起保安,我们只能自己赶人,赶多了知道在不打架的情况下怎么把人给制服了。”何涟声音放低了,“很多时候也是像刚才那样的女歌手被骚扰,我不可能不过去帮忙,毕竟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人。”乐手在酒吧里赚钱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黎涵也曾经在酒吧干过,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两个人在夜幕降临后漆黑的道路上慢步走着,黎涵突然开口:“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何涟愣住了。“但是你要知道,下个月要和我的成员们去录节目,呃呃接下去我们也有自己的专辑要忙,我不一定能把和你们排练的时间空出来。”“我有心理准备。”何涟沉默地点头。“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答应了,但你能拿出什么报酬吗?”黎涵歪着脑袋问道,“我不需要你多分我钱,我知道你们没钱。”“那”何涟咽了一下,移开目光,“那如果,多上几次床,你会愿意”黎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忍不住伸手掰了掰对面男人的脸颊。“想得很直接嘛。”黎涵最终同意何涟的请求,并不是想要他们帮自己完成个人专辑的制作。她还没有愚蠢到找这种刚刚冒头的小乐队来帮她完成专辑制作的工序,毕竟他们认识的人脉说不定还没有她一半多。但是和他们一起去演出是有好处的。白路灯在逐渐走向主流市场的同时,也在远离原本依存的地下音乐圈。这是当前市场下非常现实的情况,大部分地下乐队的走红并不是靠散播他们本身音乐的魅力,而是靠向主流审美妥协完成的。黎涵并不认为主流审美有什么不好。但是,他们毕竟是从地下走出来的,一旦彻底离开滋养了他们的土壤,他们很有可能会走向平庸。因此,接触这些新冒头的小乐队,去了解这些除了经济状况之外还没什么其他顾虑的新人们正在做什么音乐,正在做什么创新,在黎涵看来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两人已经走到了路口,再往外走就是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路。
“我们是在外面呢,还是回你家,或者我家呢?”何涟当然听懂了黎涵的意思。“如果你不介意,那就去我那里。离这里挺近的。”-------------------------------------黎涵必须承认,她挺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即使单纯从肉体的角度。他的身上没有太多锻炼的痕迹,但是依然肌肉紧实,宽大的骨架被掩藏在有些宽松的t恤之下,窄瘦的腰就像猫科动物的腰,摸起来盈盈一握,但却充满了令人惊讶的力量感。她上一次和男人上床——除开前一天晚上,已经是好几个月前了。她和丁柯已经太过于熟悉彼此,并且后者对待她越来越有些例行公事的敷衍感,放到后来他们干脆也不彼此强迫了。原本黎涵猜测自己可能是快到年纪了,激素水平退化,但现在事实证明,她只是对上一个男人失去兴趣了。“以前有人夸过你在床上很乖吗?”黎涵半强硬地把何涟的头给转了过来。她发现这个年轻人不喜欢正眼看人,但并非是因为傲慢或是冷漠,只是他在正眼看人的时候似乎会带着些微不自然的羞怯,特别是在床上,与他那副冷淡的气质实在不太相符。“没有……我还没有和其他人做过这种事。”“不会吧?”黎涵大感意外,“你这种样子不应该很抢手吗?上学的时候没有被女孩子追吗?”“追是被追过。”何涟眼神有点不自然,“但你觉得我看起来像那种正经人吗,稍微接触深一点,都不会有人喜欢我的。”黎涵一愣。的确,放在一般大众审美里何涟这种看起来漂漂亮亮,似乎缺了点男性气息的年轻人的确不算是最欢迎的。更何况他是个搞音乐的。年轻女孩们虽然会被搞音乐的坏男孩吸引,但大部分也是开朗活泼,富有魅力的。像何涟这种阴恻恻的类型,绝对不是最讨喜的。“昨天晚上你还挺勇猛的,怎么今天就那么别扭了?”黎涵耐着性子问道,“你今年几岁了,小朋友?”“二十四。”小了快六岁,还真是个小男孩。黎涵心底里突然涌出了一股罪恶感。----------------------上面对于音乐市场的说法都是我瞎说的,不要当真。当然,要当真也只是在我们内地的音乐环境下成立(你t)然后,现实世界里其实那种阴恻恻的滚男也很讨女孩喜欢的(挺糟糕的事情,毕竟垃圾挺多的)第一个男主完全按照作者本人的诡异xp写的,可能有点怪,但本文的男人应该基本上没有很强势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