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我是新婚,头一回到婆家过年,来之前家里叮嘱,让我手脚勤快点,别被婆家嫌懒。听说我带林贝贝,又埋怨我,让我一定要看好她。我看不好她。我要是能看的好,不至于让他们在我眼皮子底下偷情三年。婆家在市中心,拆迁分了一大片房子。寸土寸金的地方,三层楼带地下室的小别墅。我跟江帆住二楼,江枫也住二楼,公公婆婆怕吵,住三楼。林贝贝住一楼客房,在我和江帆的卧室下面。公婆家里住了一个保姆,一个司机。席间我瞧了一眼公公,心想什么样的儿子,什么样的爹。他八成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知道婆婆这么多年,知不知道她丈夫在外面偷吃。江枫的碗重重搁下,吓了我一跳。莫名其妙地看他,他脸色不怎么好。饭桌上的闲聊我是有一塔没一塔听着的,听到林贝贝打着趣儿调节气氛,我才知道江枫是被逼婚了。「枫哥喜欢什么样的,我帮你介绍呀?」婆婆还在数落他:「马上就三十岁了,三十而立!帆都结着婚了,你咩时候成家呢!」婆婆说的是粤语,我听个一知半解,大概是这个意思。听到「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时,我没崩住,用碗挡着嘴笑。江帆给我夹了一筷子叉烧:「多吃点。」我的目光落在那叉烧上,我觉得江帆的筷子恶心。「我吃饱了」懒洋洋地倚着江帆的肩膀,他偏过头来亲我的脸颊:「吃饱了去睡一会儿?」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自从我发现他出轨,我没有再和他做过。我有洁癖。电视剧里说了,牙刷和男人不能共用。「我不去,没有睡午觉的习惯。」我拒绝了他,打算出去转转。给他们多留点时间相处。54在珠江公园溜达了半小时,江枫找过来了。他拉起了我的手,我没甩开。他问我什么时候离婚。
我冷笑:「关你屁事。」他忍着气,问我拿他当什么。消遣的工具,报复江帆的手段,活儿不错的大玩具。「你拿我当什么。」能睡自己的弟妹,他又是什么好东西了。我眉间嘲讽的神色很重。他的神色变得有些严厉:「林珠珠,适可而止。」一边牵着我的手,一边警告我适可而止,有毛病吧。「我偏不。」白了他一眼,我被他一把拽进怀里,扣住了腰,吻住了唇。有些气急败坏的亲吻,我被裹挟得忘了呼吸。这可是在外面!离他家并不远。我心跳得很快,有些慌乱地想,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唔唔——」我挣扎了一下,他搂得更紧。他穿了件风衣,没有系扣,此刻把我裹在怀里,亲吻密密匝匝,我的舌头被他压着舔弄吮吸,很快就腿软了,下面有东西流了出来。我被他胳膊撑着,亲得泪眼迷蒙。半晌,他松开我,急切的呼吸落在我的唇边。「林珠珠,只有我,行不行——」作者有话说:其实我觉得,现实和小说还是要分开。国外也有一些教父、绝命毒师、惊天魔盗团这种专门拍黑帮毒贩这种坏人的,不是只有好人才能做主角。我很少写坏人主角的原因是,我喜欢he的结局。坏人主角我很难接受he。看热搜其实挺害怕的,我没看过那本,今天大概翻了翻,好像是女主为了给缉毒警男友复仇去找男主报仇,最后亲手开枪打死了他。这应该不算三观不正吧。这给我们的启发应该是,就算男主很有魅力,在爱和公义之间还是选择公义。我喜欢的一本叫《悉尼往事》的po文被提名了,说要严查作者十八代,我觉得挺恐怖的。其实看过挺多黑社会的小说,因为距离生活很远吧,喜欢看,但那只是纸片人。也看过很多警察的小说。范用说,无不可读之书,重在分辩。有人能从红楼梦里看到封建王朝的悲剧,有人能看到木石前盟,也有人能看到y丧天香楼。不过作为创作者,还是要时刻自勉。你想写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别人看到的也许是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还好我写小说不红,没什么黑粉。毕竟被黑粉追着骂的日子,我真的受不了。如果有人被这段话冒犯,非常抱歉。我不想被打扰平静安宁的生活。写作是我最后的快乐净土。我只想写点故事而已。--